各县(市、区)安委会,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九安发〔2017〕10号)、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六抓六促”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出实效的通知》(九安办发〔2017〕45号)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综合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范围和对象
此次综合督查的范围是全市18个县(市、区、山)。督查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通过抽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情况,检查各地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和落实情况。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作业、消防、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督查重点内容
抓发动启动情况,抓制表对表情况,抓检查执法情况,抓重点难点情况,抓宣传氛围情况,抓督查评比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情况,开展专家会诊情况,开展暗查暗访情况,开展媒体跟踪情况,开展举报奖励情况,开展公开曝光情况,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五个一”和“十查”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分组安排:市安委会组织14个综合督查组(附件1),组长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每组负责督查1个县区,庐山管理局、庐山西海、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的督查工作,按就近原则由相应督查组分别负责。
2、时间安排:综合督查时间安排为9月26日至9月28日,原则上每个县区的督查时间为2天,具体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组确定。
3、抽查安排:除督查各地政府外,各督查组还将随机抽查1个部门、1个乡镇及5家企业。部门、乡镇和企业的名单,由各督查组在督查出发前,从市安委办提供的名单中随机抽取。
4、督查方式:一是听取督查对象汇报,二是查阅工作资料,三是现场询问相关情况,四是对表评分,即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评分表》(附件2)核查评分。
5、督查反馈: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检查中发现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交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大检查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向当地政府提出追责问责意见。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第三阶段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市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2.各地提供15家备查企业名单及本地大检查期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清单,同时提供今年以来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及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于9月25日下班前报市安委办。
3.各督查组要按照“学懂、看实、查准、说透”的八字要求,检查前认真研读督查通知及相关文件资料,督查过程中认真对表、对标检查,检查后清楚告知督查对象问题所在和整改要求,对各地落实“六抓六促、十查十核”,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督查检查不走过场。
4.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5.各督查组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督查情况。督查结束后于9月29日将督查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办将对各地督查结果排位通报,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马剑;联系电话:8779747;电子邮箱:jjabzhz@163.com。
附件:1.综合督查分组安排
2.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评分表
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